1、招标条件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左岭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实验室、综合楼、行政楼、报告厅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左岭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实验室、综合楼、行政楼、报告厅室内装饰工程
2.2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80万元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地点: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杨家咀路以东、科技二路以北
2.5工期: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左岭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实验室、综合楼、行政
楼、报告厅室内精装修工程(详见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7月以来)至少承接过 2 项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年7月以来)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
3.6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五大员资格要求: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材料员具有上岗证(或培训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
3.7外地企业需具备进鄂备案有效证明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10 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 年7 月 9 日至2015 年7 月 1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必须由拟派的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以下资料且均需完整对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且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证明、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承诺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五大员成员上岗证、劳务合同、身份证,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
(5)提供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
(6)外地企业需提供进鄂备案有效证明文件;。
4.2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7 月 29 日上午9:30 前,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F)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点:东湖开发区左岭镇
联 系 人:刘颖
联系电话:027-8778194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
联 系 人:刘红侠
联 系 电 话:027-82655075
传 真:027-82655075
电 子 邮 件:941778190@qq.com
开 户 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三眼桥支行
账 号: 200631582010013
武汉市内行号:878198
网银或省外行号:402521001011
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