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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15-07-1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招标编号为0876-1501547公开招标公告,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张掖市林业局委托组织的“张掖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3日,现对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系统出具的省部级以上的检测报告或具有该资质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图像型火灾探测器3C认证证书或具有该资质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林业局颁发森林防火监测与预警系统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具有该资质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6)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系统出具的省部级以上的检测报告,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具有该资质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图像型火灾探测器3C认证证书,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具有该资质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林业局颁发森林防火监测与预警系统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供应商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具有该资质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6)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采购方:张掖市林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苗东 0936-8223759
 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 系 人:周 静 蔺艳芝
 电   话:0931-7653555 18293609468
 传   真:0931-7652333
 财务电话:0931-889677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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