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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九华和平小学弱电项目招标公告

2015-07-14 来源:湖南湘潭市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湘潭市九华和平小学弱电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对此项目具有相应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竞标。
1.招标编号:XTHX-20150635
2. 项目名称:湘潭市九华和平小学弱电项目
3.招标内容及工期:
3.1招标内容:湘潭市九华和平小学弱电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工    期:60日历天
3.3质量标准:合格
3.4保修承诺:按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以下资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年审合格):
4.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4.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4.3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4.4提供《社保登记证》;
4.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6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配备并无在建工程;并提供由投标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证照的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社保登记证
(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写签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由投标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2)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以上资质原件现场查验,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按(1)至(12)顺序装订成册)留存备案。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6.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18会议室
10. 招标人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1-52379382
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项目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传真:0731-58560896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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