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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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中国传媒大学的委托,对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多媒体教室采购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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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多媒体教室采购
招标编号:BIECC-ZB1864/中传招标[2015]第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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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文法学部多媒体教室采购。本项目接受不进口产品投标。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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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115.773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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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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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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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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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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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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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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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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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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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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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14--20日止,每天9:00-11:30时、13: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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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拟投标包号(如有)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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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标书免费下载地址:www.biecc.com.cn,进入主页后点击“标书下载”栏目,寻找对应项目名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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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4日下午14:0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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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和开标地点:中国传媒大学41号楼(校医院楼)3层资产管理处316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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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提前或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采 购 人:中国传媒大学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1号(邮编:100 026)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577 937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账 号:102 420 000 00 002 54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邮编:100 083)
联 系 人:祝忠平 电 话:010-82376721,18618253536
传 真:010-82370881 电子邮件:jowena@163.com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5年07月14日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HX2015-G-006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多媒体教学设备系统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8投标单位若为授权经销商,则须提供
多媒体教学软件和液晶触摸书写屏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9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10 此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4、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 营业执照副本;
4.2 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4.4投标单位若为授权经销商响应则须提供多媒体教学软件和液晶触摸书写屏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原件带至现场审查后退还)授权经销委托书上必须有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以备核实。若在核实过程中无法联系或相关信息有误(错),授权委托书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于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同时投标单位应承担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大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3)出售方式: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支付。
(4)售 价:3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
(5)本项目预算金额:壹佰玖拾捌万柒仟肆佰叁拾陆元整(1987436.00元)
6.答疑提交时间:
(1)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16:00时前请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公司(传真:0512-68700399)。2015年7月21日10:00于我公司召开答疑会。
(2)提交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大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8月10日13:00整
(2)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13:30整
(3)接收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叶韵 TEL:13962132014)
8.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10日13:30整
(2)开标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9.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10.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0123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银行规定的支付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即2015年8月7日)下午4:00前达到指定帐号。
11.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交货、安装地点: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1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13. 中标服务费率: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
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0.7
14. 采购单位: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65328456
1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顾瑜、叶韵
(2)联系电话:13776029131、13962132014
(3)传真电话: 0512-68700399
(4)联系地址: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大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
(5)邮政编码:215000
16.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招标文件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