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15-HCGK-H097-湖里中学LED屏幕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HCGK-H097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湖里中学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559656 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里中学LED屏幕采购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湖里中学LED屏幕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复印件;若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明有效复印件; (2)近期(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上一月、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近一或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2015年07月14日至2015年08月0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下午[3:00:00-5:30:00](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EMS费:人民币50元)。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EMS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换。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年08月04日 9:30: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 谢小姐 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小姐 0592-5559656/5333807(传真)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账 号:4100020038000001026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