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开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点击下载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2015ADL062(Z)
二、 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需求如下表,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金额 |
1 |
数字化法庭设备 |
1批 |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交钥匙项目) |
人民币43.10万元 |
2、合格的报价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报价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报价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报价人如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设备(庭审主机)的合法经销授权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合法的经销授权书复印件(非生产厂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购买谈判文件的人员如非法人代表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在参与正式报价时均须编入报价文件中,请供应商先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并填写完整,与报名资料同时提交。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 地点:肇庆市鼎湖区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幢二层B卡。
七、 谈判文件发售价格: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八、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
3、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九、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十、 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
十一、 本次采购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RMB8600.00元),报价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758-26257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758-2867208-3002
传真:0758-2867638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幢二层B卡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