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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及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国内公开招标

2015-07-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委托,对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及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0714-EMTC02-5327
2、招标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及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3、招标采购内容:
(1)根据国家对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运维服务外包,委托社会专业公司承担信息网络系统及弱电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运维服务总包。运维服务的总体要求和参考范围见招标文件。
(2)外包服务期限:3年(以1个年度为单位报价,后2年度合同价格与本次招标中标金额相等,如有追加采购,金额不超过当年度合同金额的10%)。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年度,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6、合格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资质、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或其负责涉密工作部分的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6)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或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通过ISO20000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二、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照下述时间、地点和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7月2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
4、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5、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保密承诺函(可向招标代理公司索取);
6、根据项目特点及相关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保密承诺书”正本(具体格式请与招标机构联系获取)。
四、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8月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五、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3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     编:100745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人电话:010-6755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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