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鼎中学监控系统等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金鼎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金鼎中学监控系统等集成项目(项目编号:GXZH2015HW123;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0709-00143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鼎中学监控系统等集成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监控系统、网络设备等采购,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持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非所投主要监控设备(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视频综合平台一体机、高清解码器)、核心交换机、网关、无源光网络EPON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在正本中提供原件)。
5、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6日~7月23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0日14:30 -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8月10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鼎中学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382309908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邮编:519000
联系人:蓝先生、2625399(项目咨询)
罗小姐(标书售卖)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钟小姐 0756-3629027
珠海市金鼎中学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