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财政局的委托,就郴州市财政局中心机房及小区监控系统维保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GD-FW-20150082,委托代理编号:GDCZ-CG2015-05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郴州市立恒科贸有限公司
二、郴州市长融科贸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顾通科技有限公司
1、请你单位于2015年 7 月 17日起至2015年 7 月 23 日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5:00 ~ 17:30 ,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1110室)购买谈判通知书。谈判通知书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郴州市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7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通知书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 17 时30分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郴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18975555151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0735-8885988
地 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1110室
保证金汇至: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596 363 501 109
2015 年 7 月 17 日
附件1: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的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