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关于弱电系统等(2015-ZS368)的招标项目,该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不一致,现澄清如下:
以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为准,即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有关联合体投标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且联合体中至少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分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分的评标。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下午3:00时。
三、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