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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新建国家级示范高中录播教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5-07-22 来源: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州区教育技术装备室拟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南通市通州区新建国家级示范高中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录播教室及相关设备,具体要求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预算80万元)。

  三、投标相关信息

  (一)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声明);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等。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投标人还需提供原厂家的质保证明材料;

  3.能提供南通本地化服务(注册地址在南通市或在南通市设有分支机构;或与在南通市注册的同类型公司签有代维协议的均可。);

  4、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近三年来的同品牌录播项目合同材料。(含合同及验收报告)

  (二)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可进行投标。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每个标段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2.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3.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参与投标者(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汇款:

  户名: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帐号:1111425709000085561,开户银行:工行城中支行。

  投标保证金采取以下方式缴纳:投标人一律使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

  5.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投标信息:

  (1)样品的递交及演示环境的搭建:2015年8月10日下午16:00-17:30;

  (2)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8月11日9:00;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9: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4)投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通州区行政中心东侧,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2.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13)80609988。 地址:金沙镇通海路58号教育大厦410室。

  六、特别提醒

  1.潜在投标单位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2.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详见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部门采购建立投标人诚信体系,投标人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5.报名后请各投标人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7.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

  附件下载:http://yunpan.cn/cc8Rn9ppeM4MM  访问密码 2d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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