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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教设备更新维护项目

2015-07-24 来源: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为电教设备更新维护项目(谈判编号:0868-1549ZD203H)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电教设备更新维护项目

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合格投标人指: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短焦投影机)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授权的供应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代理商(非制造商需出具制造商向其签署授权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 非深圳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深圳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工商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文件无法判断将导致废标)
  • 本项目拟邀请名单如下:

    1)深圳市怡启信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曦捷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鼎达盛科技有限公司

4、洽购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谈判文件于2015年7 24 日至2015年7 31 日,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投标文件于2015年8 4 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7、兹定于2015年8 4 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

8、投标人洽购谈判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 3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应在2015年8 3 日18:00前将一金额:¥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10、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 款 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洽购谈判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82786018-807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李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0755-82786038/82786018-802  彭女士

网址: http://www.szzd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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