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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实验中学音响、多媒体显示设备、智慧校园建设、微机室、门禁系统设备采购更正

2015-07-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淄博市张店区实验中学音响、多媒体显示设备、智慧校园建设、微机室、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淄博市张店区齐悦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实验中学音响、多媒体显示设备、智慧校园建设、微机室、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淄博市张店区齐悦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DGK20154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7月22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8月11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标的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专业音响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3、标的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音像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4、标的3中“网行为管理”、“核心交换机”的供应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标的6中“液晶触摸一体机”的供应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
2、标的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专业音响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3、标的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音像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
4、标的3中“网行为管理”、“核心交换机”的供应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标的6中“液晶触摸一体机”的供应商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联系方式
   1.标的1-5的采 购 人:淄博市张店区实验中学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3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3573333145
     标的6-7的采 购 人:淄博市张店区齐悦小学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心环南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880533090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1707室
     联 系 人:仇女士、罗先生    联系方式:(0533)2319963、15692338389
 
                                发 布 人: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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