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6090007),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的广西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项目采购(第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项目采购(第三期)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0223-CGZX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企业端治理设施运行监控系统软件11套、污染源排放过程监控系统
机柜11套、数据采集传输模块37台、
交换机11台、无线传输基站44台、OPC28套、隔离网关9台、智能传感器130个、施工与工程11项。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3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 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8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转至本中心账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 18 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8 月18日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www.gxgp.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单位联系人:郑伯春;联系电话:0771-5324465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国铨;联系电话:0771-53093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