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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武夷高新技术园区路灯LED节能改造项目

2015-07-28 来源:福建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15]招120号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对福建南平武夷高新技术园区路灯LED节能改造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地点: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
2、实施范围:武夷高新技术园区约1124盏(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路灯改造和维护,具体范围和路灯盏数详见 “武夷高新技术园区改造前路灯统计表”
3、实施内容:此次招标主要是对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内(四至范围)的路灯进行LED改造和维护,具体为:①中标人负责将现有使用的路灯,全部更换为LED节能路灯光源,并新安装路灯配套照明集中智能控制系统;②路灯节能改造完成后,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负责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和全部路灯的管理、维护、更换,确保路灯节能率达到50%以上且亮灯率达到99%以上。
4、该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EMC)。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投资并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投资估算价约人民币400万元。中标人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1)更换LED灯具投资:包括原有灯具拆除及新装LED灯具总成的所有费用(含灯具费、安装工程费、调试费及辅助费等,以及支杆口径与灯具安装口径不一致导致的接口改造、辅助材料费等)。
(2)新装路灯照明集中智能控制系统投资:包括智能控制系统主机、传感器、线缆等与系统有关物件的所有费用(含设备费、安装工程费、调试费及辅助费等)。
3)运行保障投资:在效益分享内,负责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标准,保障所改造的道路路灯照明品质,以及智能化控制系统运行,并提供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
5、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投资成本和效益分享比例(中标人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不得高于85%,招标人的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不得低于15%),其投标风险自负。
6、期限要求:路灯改造及新安装路灯配套照明集中智能控制系统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完成;节能效益分配为10年,自整体验收合格次月1日起至10年期满。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分为过程验收、整体验收及灯具和路灯照明集中智能控制系统产权移交前的验收。
    8、改造后每天亮灯时间如低于5小时,以5小时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武夷高新技术园区改造前路灯统计表

 

序号
路段
路灯(盏)
备注
150W
250W
400W
1
高二路
 
41
 
 
2
新三路、新四路
 
40
 
 
3
高新大道K0+980-K2+420
 
155
21
 
4
高新大道K2+420-K5+624
60
260
30
 
5
新五路、高六路段
43
36
2
 
6
高八路
16
 
 
 
7
高三路
27
 
 
 
8
高七路
 
89
 
 
9
新六路
20
 
3
 
10
新二路、高四路段
115
 
2
 
11
高一路
44
44
 
 
12
童子山立交桥
 
 
76
 
13
小计
325
665
134
 
14
合计
1124
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
    说明;本园区市政照明电价 0.6635/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从事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主营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
2、 投标人应具有EMC的基本条件,即应为国内注册并通过国家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
3、投标人所使用的灯具生产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投标产品未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为不合格;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LED市政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业绩案例(提供合同);
5、灯具及路灯照明集中智能控制系统,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两种产品的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智能控制系统需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所提供软件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同一个投标产品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家(含)以上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投标人的投标只能采用一个灯具品牌。
6、在施工安装阶段中标人要具备安装施工资质,否则必须分包给具备城市道路照明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在考察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不承担有关的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8日早上8点30分至2015年8月2日下午23点5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根据网络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和打印投标报名号,同时在“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参加投标报名,并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以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81909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室
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南平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报名号》网络打印版(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www. npzbtb.gov.cn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阳市童子山立交桥旁,邮编:354200
电话:0599-6905629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81557,传真:05998609396
联系人:小姐、葛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建阳支行 
   号:424768608692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址: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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