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委托,就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审讯室办案区电子监控系统及传真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招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询价文件编号:YAZCXX2015-14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审讯室办案区电子监控系统及传真机
三、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共分一个标段):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审讯室办案区电子监控系统及传真机,其中:高清网络摄像机6台、摄像机电源8台、温湿度显示屏2块、高保真拾音器2只、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监控专用硬盘6块、监控监视器1台、笔记本电脑2台、多功能传真机4台等产品(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六、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质: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4日,每天上午08:30�D12:00,
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4室
3、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6日 上午9:00前
九、询价时间:2015年8月6日 上午9:00整
十、投标和询价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地 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单位: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992176202
十二、招标单位: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911-2311148 0911-2311148
邮 编:716000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9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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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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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