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北部新区主次干路网工程(一期)项目交通信号灯及监控施工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北部新区主次干路网工程(一期)项目已由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贵安经函【2015】1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信号灯及监控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次共新建市政道路8条,总长约7805米。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主要工作内容有交通信号灯、监控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和与有关部门的验收、移交工作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或原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 10时 00 分,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396号(甲秀南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前行300米))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备注
9.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件第四十五条规定,“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
9.2 当投标报名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数少于或等于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9.3 以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10.注意事项
10.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安新区投标,请您参考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投标指引免费办理诚信库入库,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诚信库入库,将无法进行在线报名、文件下载等在线业务办理。
10.2购买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陆贵安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与本标段进行绑定确认,打印投标保证金回执,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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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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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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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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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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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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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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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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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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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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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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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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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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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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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运琴、旷明静、陈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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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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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89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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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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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55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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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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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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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48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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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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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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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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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黔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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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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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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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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