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数字化校园应用体系建设采购

2015-07-30 来源: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数字化校园应用体系建设”进行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数字化校园应用体系建设

采购项目编号

深圳振东竞谈(货物)2015-095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47.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3、谈判单位所提供的软件产品须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如采用第三方软件,谈判单位必须提供软件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自主产品须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4、谈判单位须提供“采购单位在使用过程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的承诺函原件;
5、谈判单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6、谈判单位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谈判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谈判单位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7月30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供应商现场洽购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套)。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文宗                 电话:0971-5119115-801

                               传真:0971-806922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山路东支行

收款人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63001483605050200319

其他事项

公示网址:

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ccgp-qinghai.gov.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qhzbtb.qhwszwdt.gov.cn)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59677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5年7月30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