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商;
2、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仪》,所涉及产品应适用于电力或焦化或钢铁行业废气污染源过程监控;
3、具有成熟的技术,至少做过2家及以上废气企业(焦化行业或电力行业或钢铁行业)工况监控系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污染源排放工况过程监控管理系统相关软件)
5、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二、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环境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监控仪》,所涉及产品应适用于电力或焦化或钢铁行业废气污染源过程监控;
6、两家及以上废气企业(焦化行业或电力行业或钢铁行业)工况监控系统(以合同为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污染源排放工况过程监控管理系统相关软件);
投标人报名时请登录邯郸市政府采购网站,点击首页左上角“供应商注册”,进入注册程序。具体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本网站的“在线培训”及“重要通知”栏内的《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入库须知》。(注册、审核均免费);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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