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用房、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及交警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工程(自动灭火系统)
项目编号:TZYS-201539
采购单位:临海市公安局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临海市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用房、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及交警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工程(自动灭火系统)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工期:配合总包,施工工期不超过 50日历天。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气体灭火系统的制造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生产商(生产资格以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90L和120L管网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与70L、90L、120L、150L、180L等无管网单(双)瓶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为准)。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除采购文件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不报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交至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不代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充分条件),开标时带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5年08月26日 09:00时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也可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索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凯歌路6号,邮编:317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IC卡)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并到中心B区一楼财务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开具收据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可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08月26日 08:00时至2015年08月26日 0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1、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不接受进品产品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进行注册。
十、联系方式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U盾、IC卡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576-85155851 传真:0576-85155851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1605838851@qq.com
采购人:临海市公安局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 0576-852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