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广播系统及幼儿图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质疑:音响广播系统的采购清单中标明了设备的品牌及型号,是否为指定品牌和型号?是否必须按照指定的品牌型号进行投标,还是按照符合参数要求其他品牌型号也可以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如为指定品牌及型号,有违以上采购实施条例,属于明显违法行为,望贵单位给予回复。
答:本次招标采用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竞价,根据相关规定在不需要提供招标货物品牌授权的情况下予以指定招标货物的品牌、型号及具体参数。即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招标参数。
其余公告内容保持不变,特此说明。
采购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代理单位:滁州皖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一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