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房山区北部山区人口迁移阎村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二期A区室外工程(安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
2.规 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646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40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建筑控制规模为226125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外工程(安防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2年7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对本项目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5年8月5日�D2015年8月10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6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原件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三套,证件清晰可辨、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四、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昊天假日酒店A6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邮 编: 102413
联 系 人: 付晓晨
电 话: (010)89313565 传 真: (010)8931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