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梧州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门诊医技楼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GXWZZC2015-G1-021-ZC)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3页:
一、货物需求
6、投标人必须提供如下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消防产品安装许可证;
现修改为:
6、投标人必须提供如下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消防产品安装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生产、安装资格的企业;
8月6日发出的澄清(二)取消。
特此澄清!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