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委托,对申报的室外LED屏项目实行询价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LED屏设备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LHCG2015-26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9-87614012
六、 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询价书):P3室外LED屏
本项目采购预算:200000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供应商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红色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0日至 2015年 8月13日下午16时止(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莲湖区西梆子市街143号莲湖区财政局111室
九、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1、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6时前
2、开标地点: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