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万荣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对万荣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内容:万荣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14082202150845-0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预算总额为6544000.0元,共划分为二个包,第一包:电子白板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额为3392000.0元;第二包:交互式智能平板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额为3152000.0元;
第一包: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电子白板 |
套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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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交互式智能平板 |
套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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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安装、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按万荣县教育局要求分别送到指定学校。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第一包(电子白板设备采购)、第二包(交互式智能平板设备采购)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其所报包号的供货内容;
(2)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CCC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产品合格证;
(3)可以厂家或代理商的名义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主要货物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本项目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同时选择多个包号进行投标。
五、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第一/二包均需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和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表、若为代理商,应提供主要货物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带原件,并提供按照所报包号加盖公章的A4规格复印件各贰套,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开标时带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未带原件者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2.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3
3.招标文件售价:(第一/二包)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投标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荣分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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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万荣县教育局
邮 编:044200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359-4529795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18636825830
十、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此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为6.7万元,第二包为6.3万元。(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140822021508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