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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校园安全及教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询价

2015-08-11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受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校园安全及教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5-410HW)组织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校园安全及教学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校园安全及教学监控系统设备一批。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询价文件格式提供保证书)。

3. 供应商如非报价主要货物(网络摄像机、NVR主机、拾音器)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附于报价文件中或携带至评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

4. 供应商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报价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5. 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报价,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报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2、只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报价。3、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不受《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五条限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报价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 8 月 11 日~ 8 月 17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询价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营业执照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

(4)办理人的身份证;

4.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14:30-15:00

2.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15:00

3.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27968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刘建成 (项目咨询)3361075、邱会芳(标书售卖)3361010、

方欣(保证金事项)3361282

传真:0756- 3361190

报价保证金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    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帐号(报价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    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202541900001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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