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谷城县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数字化法庭信息化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08-12 来源:湖北襄樊市政府

  谷城县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数字化法庭信息化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谷城县财政局下达的谷财采计[2015]245号计划函要求,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谷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其所需全省法院数字化法庭信息化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GCCG-JZ-2015051

  二、项目名称:谷城县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数字化法庭信息化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

  三、采购内容:全省法院数字化法庭信息化,刑事庭数字化科技法庭1套;行政庭数字化科技法庭1套。

  四、采购预算:56万元。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的经销资质;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襄阳市辖区外的供应商应在本市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5)具有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B类备案证或安防协会颁发的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

  (6)具有在省内法院建设数字法庭的案例。提供近三年在湖北省内法院建设数字法庭的案例证明;

  (7)具有本项目主要产品制造商(中控系统主机、摄像机服务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主要产品必须是省高院科技法庭入围品牌的正品;

  (8)供应商(含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具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六、供应商应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以前到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2015年8月17日下午17:00即为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谈判时携带备查)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的经销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襄阳市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4)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B类备案证或安防协会颁发的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

  (5)近三年在湖北省内法院建设数字法庭的案例证明。

  (6)本项目主要产品制造商(中控系统主机、摄像机、服务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产品必须是省高院科技法庭入围品牌的正品;

  (7)供应商(含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具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15:30时止;谈判时间:15:30时。

  八、谈判地点: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10-7335062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10-7249360

  谷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