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012015020127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的委托,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空管工程――二次监视雷达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工作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空管工程――二次监视雷达租赁项目(二次公告);
2.2招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2.3租赁内容:二次监视雷达;
2.4租赁物数量:1套;
2.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一年,起始时间为出租方将租赁物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飞行校验,验收合格交给承租方使用之日起;
2.6租赁物的用途:租赁二次监视雷达用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本场一/二次雷达更新期间的雷达保障;
2.7租赁物的规格:1)铁塔(高度不低于19米、含平台及防护围栏)一套; 2)避雷针一套;3)转台一套;4)二次监视雷达天线一套;5)方舱一套;6)二次监视雷达收发处理机柜一套;7)驱动控制机柜一套;8)障碍灯一套;9)操作控制平台一套;10)大功率稳压器一套;11)机房专用空调(具备低温启动功能)一台;12)灭火器(机房专用)一个;13)配电箱一套;14)二次监视雷达相关备件一套;15)传输设备一套。具体需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为在人员、设备、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等方面有能力承揽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
3.2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需取得中国民航颁发的空管设备使用许可证或者临时使用许可证;
3.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携带名资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中国民航颁发的空管设备使用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09:30。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于开标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递交入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联 系 人:孙志远
电 话:1894511850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李昱锦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