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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综合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2015-08-18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0724-1500A12N1903
项目名称: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综合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日 期:2015年 8 月 17 日 
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综合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详见《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书》。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 8 月 18 日起至2015年 8 月 24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联系人:曾洁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 9 月 1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7. 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8.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163号。电话:020-86122243 传真:020-86123187)署名投诉。 
10.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网站发布。本项目项下的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业 主: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南云东街3号 
电话: 020-87768198-607/200 电话:020-86128776 
传真: 020-37658150 传真:020-86125333 
联系人:曾洁莹、赵劼力 联系人: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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