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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

2015-08-18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执行指挥中心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SZZC2015-Y-X-006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执行指挥中心设备

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陆拾壹万陆仟圆整(小写¥616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其他要求;

8、报价响应单位须在苏州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9、为所投产品主体核心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产品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一、

指挥中心配置

序号

设备名称

产品描述

单位

数量

1

执行指挥中心平台

执行指挥调度触摸控制台及相关软件(原厂3年质保)

1

2

会议和监控互通媒体网关

支持64路监控图像接入视频会议系统(原厂3年质保)

1

3

媒体处理网关

媒体转码专用设备,可将非标准码流转成标准的H.264编码格式。
支持主从组网和负载均衡。(原厂3年质保)    

1

4

执行指挥中心会议终端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8M,超高性能1080p,2个10/100/1000M,DVI输入/输出,19'1U) (原厂3年质保)

1

5

高清无线车载终端

1DIN结构无风扇设计,车载宽电压输入6V~36V。支持4路720P高清IPC及4路标清模拟摄像机接入,支持1路云台摄像机供电。内置抽拉式2.5寸SATA硬盘盒,含1T硬盘。支持SD卡存储。音频接口:6入2出,告警口:4入1出。内置GPS模块。内置WIFI模块,支持WIFI-AP功能。标配3米GPS/WIFI天线。可搭配PAD平板实现图像浏览、PTZ操控、语音对讲等功能。(原厂3年质保)

2

6

高清车载红外云台网络摄像机

80米红外,200W像素,20倍光变,宽动态。H.264,1080P/D1或720P/720P, 30fps。更优的整机避震,更好的图像效果。含避震安装底座。(原厂3年质保)

2

7

车载显示设备

7寸平板电脑,可实现高清回显、PTZ控制、录放像浏览、双向语音等功能。(原厂3年质保)

2

8

执行单兵

具有录像,录音、拍照、夜视、对讲功能、视频接入功能{外置秘录摄像头,选配}并具有高清广角视野摄像头,体积小、内置大容量聚合物锂电池、防水、防尘、防跌落等特点。

  • 本产品使用感光红外高清广角摄像头,拍摄视角更加宽阔、清晰。
  • 支持外接摄像头功能。
  • 清晰录制话音,回放让原音重现。
  • 2.0英寸LCD显示屏
  • 六组高性能夜视红外灯,夜晚取证更加方便。
  • 三色状态指示灯,不看屏幕即可知道机器工作状态。
  • PPT对讲功能,设备与对讲机连接使通话更方便,音质更清晰。
  • 内置高速存储芯片,让取证资料备份更加迅速。
  • 保密平台管理,防止取证资料丢失,更加安全,保密。

10

9

执行指挥中心高清摄像机

PTZ摄像机,1080p60,12倍光学变焦,最低照度2Lx,F1.8,信噪比大于55dB,支持正装或倒装(原厂3年质保)

1

10

磁盘存储阵列

2U机架式IP磁盘存储阵列
25路高清或100M录像+回放能力
8个SATA盘位,支持iSCSI,RAID0/1/5/6/10
2个千兆网口,单电源
与执行指挥车载、单兵监控汇聚平台配合,实现录像直接存储及码流转发
含8块2T高性能硬盘(原厂3年质保)

1

11

远程诉讼席位

集成高清摄像机和数字麦克风,提供大尺寸的高清触控屏,只需要接上电源和网线,就可以在办公桌上进行视频通信。基于高清触摸屏

图形化界面管理,地址簿管理,配置参数备份

1

12

高清解码框

集中式综合业务平台,2U机架式设备,内含电源,自动温控,具有一个千兆网络接口,提供8个业务扩展槽位,可以装配编码模块、解码模块、网关模块、控制键盘模块等,可以混合装配。(原厂3年质保)

2

13

高清解码器

高清通用解码模块。

单路输出,最高视频分辨率为QXGA(2048×1536)

可进行2×1080P、4×720P、9×D1和16×CIF画面合成输出

1×HDMI,1×VGA,1×BNC(原厂3年质保)

9

14

话筒

换能方式: 电容式

频率响应: 20Hz-20KHz

指向性: 心型指向

输出阻抗(欧姆): 75Ω

灵敏度: -40dB±2dB

供电电压(V): DC3V/幻象48V

有效拾音距离: 45cm

咪管长度:445mm

2

15

音箱

两路分音,2喇叭,低音反相式

5.5寸低音喇叭,2寸高音喇叭

全防磁音箱式

灵敏度:不少于92分贝

频率响应:40~20000Hz

阻抗:8Ω

实际功率:不少于60W

最大输出:不少于100W

2

16

调音台

4/6/12路单声道,2路立体声输入

+48V幻象供电                                                          2编组输出及2路辅助输出,带混响效果                            每路带3段EQ,监听电平显示                                          最大输出电平:19dBm(1KHz,THD=0.5%)              信噪比:71dB                                                         频率响应:20Hz-20KHz(+1dB,-3dB)

1

17

功放

立体声8Ω,300W×2

桥接16Ω:600W

灵敏度(1m/1W):1V

信噪比:>108dB

频率响应(-3dB):20Hz-20kHz

总谐波失真:<0.05%@1kHz 1/10 额定功率

转换速率:>50V/u

阻尼系数:>800@8Ω/100Hz

输入方式:XLR/6.35mm

输入阻抗:20kΩ(平衡) /10kΩ(非平衡)

输出方式:NL4

供电规格:AC 220V-230V/50Hz-60Hz/400VA

1

18

操作台

根据用户现场环境定制

3

 

(三)设备规格及技术要求:

1、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2.1 执行指挥调度系统主要设备

2.1.1执行指挥调度触摸控制台

(1)★系统采用20寸以上(含20寸)触摸屏可视调度台,界面简洁,采用全触控操作,简化法院领导和调度人员可视指挥调度操作,无需后台配合,可“一键式”快速调用各类图像资源。

(2)支持管理员、调度员等用户权限管理,管理员可以创建管理调度席、调度员可以进行各种调度操作。

(3)支持同时部署不少于16个调度席位,支持给不同的调度席设置不同的调度等级以及分配不同的调度资源。

(4)支持以图形化方式显示调度成员列表,支持用户自定义的成员分组,支持列表成员的快速查找、定位。

(5)可以融合各类视频系统,实现在同一界面管理调度执行指挥中心终端、视频监控资源。

(6)支持单方调度功能,可“一键”快速调度某一远端节点进行双向可视通话。

(7)支持多方调度功能,同时与多个调度用户可视通话,所有用户图像通过画面合成显示,并实现自动混音。

(8)支持多方分组调度,调度组或调度资源列表中的成员,召开多点视频协商。支持一键快速切换调度场景,包括主席模式、发言人模式、点名双画面模式、自动多画面模式等。

(9)支持对调度资源进行预案设置,可选择调度预案快速召开调度会议。

(10)支持被调度终端申请发音、抢答应用的管理。

(11)支持调度中的强拆应用。

2.1.2 会议和监控互通媒体网关

(1)设备应采用专用硬件架构,不允许服务器加软件架构。

(2)支持2个千兆网口,支持双网段接入。

(3)支持6个USB口

(4)支持1080P、720P等分辨率   

(5)★支持H.264、MPEG-4编码格式(以公安部检测报告的数据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支持会议最多调看64路监控图像、支持音频对讲、PTZ控制

(6)支持监控最多调看64路会议图像

(7)支持多个会议同时调看

(8)支持会议强拆  

2.1.3媒体处理网关

(1)★支持2个千兆网口,支持双网段接入

(2)支持6个USB口 

(3)★支持H.264、MPEG-4编码格式

(4)★支持1080P、720P、D1、4CIF、2CIF、CIF、QVGA、QCIF等分辨率输入

(5)★支持1080P、720P、D1、4CIF、CIF、QVGA、QCIF等分辨率输出

(6)支持ADPCM、G.711u、G.711a、G.722.1c、MP3等音频格式输入   

(7)支持G.711a、G.722.1c、MP3等音频格式输出

(8)★支持D1转4CIF×10路,D1转QVGA×25路,720P转720P×4路,1080P转1080P×2路转码

(9)支持最大1主31从堆叠部署,并支持对多台设备转码负责均衡调度。

(10)支持码流丢包重传。

(11)响应文件中提供拥有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2.1.4执行指挥中心会议终端

(1)终端应采用硬件分体式结构,嵌入式操作系统,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

(2)终端应会议速率支持128Kbps—8Mbps(国家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

(3)终端应支持ITU-T H.320、H.323和IETF SIP通信标准。

(4)★终端应支持H.263、H.264、H.264 High Profile、MPEG4等视频编解码协议(国家级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终端应支持G.711、G.722、G.728、G.722.1AnnexC、G.719、MP3、MPEG4-AAC LC/LD等音频协议,可达到20KHz以上的宽频效果。

(5)终端应支持H.239标准双流协议。

(6)终端应支持1080p60、720p60、720p30高清视频编解码,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

(7)终端应支持动态图像双流和PC图像双流两种功能,在保证主流视频1080p 60fps前提下,第二路视频流不低于1080p60fps。

(8)★提供不少于3路独立的高清视频输入接口、2路高清输出接口,其中需包含1路3G-SDI高清输入接口满足高清摄像机图像到终端的长距离无损传输,提供1路独立的标清视频输入/输出接口,不得采用私有非标接口或转接线缆实现。终端应提供不少于2个10/100/1000M以太网接口,支持网口热备份。

(9)提供不少于4路音频输入接口,4路音频输出接口,支持模拟卡侬麦克风、数字麦克风音频输入接口。

(10)终端应具有字幕叠加功能,可通过终端控制系统在本地图像上不同位置同时设置叠加中文会场名、横幅、滚动字幕。

(11)主席终端支持广播发言会场、主席选看、主席轮询、邀请终端入会、强制终端退会、结束会议等功能。

(12)终端应支持在终端控制软件对本地和远端会场图像进行实时监控。

(13)终端在空闲状态下,与外置的数字录像点播服务器配合,支持终端点播功能。

(14)终端应具有基本的系统检测诊断功能,包括呼叫状态显示、网络信息统计、本端音视频自环测试、日志、远程升级维护等功能。

(15)终端应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网络达到8%丢包时声音图像清晰流畅,25%的丢包率情况下会议仍可进行。

(16)★终端与市院已有的KDV8000A系统可以无缝数字对接,并可以互联互通互控。(响应文件中提供对接的成功案例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证明)

2.1.5执行指挥中心高清摄像机

(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产品RoHS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支持不小于12倍光学变焦。视频频输出支持3G-SDI、DVI接口,在不增加任何硬件设备的情况下满足1080p高清信号的长距离(不低于80米)无衰减传输。与执行指挥会议终端同一品牌,并可以无缝对接执行指挥会议终端,受到终端的云台转动控制。

(2)支持桌面、三脚架正装或吊顶倒装等多种安装方式,可按用户需求进行安装。

(3)镜头采用不小于1/3" HD CMOS,支持1080p30、1080p25、720p60、720p50等高清信号输出

(4)水平视角不小于72°。

(5)支持所有高清视频接口同时输出图像。

(6)支持RS232控制接口,支持标准VISCA协议的菊花链控制。

(7)支持全中文OSD菜单,方便调试。

(8)支持自动白平衡、自动曝光、自动聚焦等功能。

(9)水平转动范围:≥ ±170°,垂直转动范围:≥ -30°~90°

(10)支持保存不少于100个预置位,当摄像机掉电重启后摄像机可自动调用预置位或转至掉电前位置。

(11)支持红外透传功能,支持终端遥控器通过摄像机控制终端,方便调试。

2.1.6 IP磁盘存储阵列

(1)设备应支持RAID冗余磁盘技术

(2)★设备应支持8盘位, 设备应支持录像存储兼转发功能  

(3)设备应具备2个千兆网口

(4)设备应支持RAID0,1,5,6,10  

(5)设备应支持硬盘热插拔

(6)设备应支持虚拟磁盘功能

(7)设备应支持ISCSI服务  

(8)设备应支持网络地址配置及多网口绑  

(9)设备应支持配置备份与恢复

(10)设备应支持查看硬件状态、系统状态

(11)设备应支持告警时间邮件通知   

2.1.7 集中式综合业务平台

(1)采用19英寸标准机架式结构,嵌入式、模块化插卡式设计,具备8个业务插槽,方便后期扩容。

(2)设备应具备1个100Base-TX/1000Base-T以太网口,支持LAN、ADSL、VPN等线路。

2.1.8 高清通用解码模块

(1)设备应采用嵌入式LINUX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2)★设备应支持不少于1路HDMI、1路VGA、1路CVBS视频输出接口, 设备解码性能应支持 1×QXGA、2×1080P、4×720P、9×D1、16×CIF

(3)设备音频应至少支持1路Line in线性输入和1路Line out输出

(4)设备应支持1×RS485,1×RS232 接口

(5)设备应支持双向音频,实现现场拾音及语音对

2.1.9 执行车载终端

设备应采用工业级嵌入式架构,采用专用芯片和嵌入式操作系统,结构采用无风扇设计,金属机壳散热,稳定可靠;

★设备应采用H.264视频编码算法,可提供720P、D1、CIF、QCIF格式的监控图像,支持双码流;设备可接入高清IPC实现720P高清视频接入;可高标清混合接入,支持4路高清IPC及4路标清模拟摄像机接入;设备具备EVDO或者WCDMA的3G网络传输能力,能够支持3G拨号上网或者VPDN和VPN的上网传输;设备具备WIFI无线功能,可拓展为WIFI-AP,实现PAD控制及其他无线设备的上网功能;设备支持GPS卫星定位,能够将定位的坐标发送至监控中心,可扩展北斗模块;

应支持64Kbps~4Mbps的视频码率,可实现清晰流畅的监控图像;

设备应支持帧率范围为1~30fps,可手动设置图像帧率,即时生效;

设备可支持动态视频码率,在无线网络带宽突然不足时自动降码流,如果带宽恢复原有水平,则自动升高视频码流;

设备应具备1个100M以太网口,支持LAN线路;

设备具备双卡双天线设计,能够接入双EVDO卡或者双WCDMA卡绑定,用来提升无线3G传输带宽和信号发射接收能力;

设备视频、音频和电源的传输接口采用航空接口方式接入,牢固、抗震、防水性好;

设备应具备4路视频输入接口,1路视频频输出接口,实现4路视频监控和1路本地视频输出;

设备应具备4路音频输入接口,1路音频输出接口,可实现与监控中心的音频监听和音频对讲;

设备应具备3.5mm的音频输入输出口,支持Mic音频输入,支持有源和无源的音频接入;

设备应具备4路报警输入接口,1路报警输出接口,可接各种开关量报警设备,实现报警联动;

设备应具备1个SD卡插槽,可在网络出现故障时应急存储;

设备应具备1个2.5寸SATA硬盘接口,可支持长时间存储录像;

设备具备良好的抗震能力,能够在车辆运行状态下保持设备和硬盘的正常工作;

设备支持宽幅电压输入6~36V,并能转换成DC12V,能够将车辆的宽幅电压转换成稳定电压供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设备支持延时开关机,延时关机时间可设置,用来保护设备在车辆环境中的正常使用;

设备应具备1路RS485控制接口,能够实现对外接云台的控制,支持Pelco,Sony等常见控制协议;

设备应具备PAD端控制功能,能够实现本地对摄像机的无线控制的功能;

设备应支持自动重拨,支持NAT穿越,支持DDNS,支持域名注册等;

设备应支持字幕显示和时间显示;

设备应支持内置WEB Server,通过网页浏览器可进行管理和配置,可实现本地图像浏览、抓拍和录像存储等操作。

2.1.10执行车载高清红外云台网络摄像机

设备为高清车载红外云台型网络摄像机,整机采用专用的车载抗震结构;

★设备应具备IP66防护等级;设备应集成照射距离不至少80米的红外灯;采用1/2.8英寸高性能传感器,总像素200万象素,最低照度为0.05Lux@F1.6(w)(彩色),0.005Lux@F1.6(w)(黑白),0Lux(红外开启时);支持1080P高清图像实时输出,支持双码流,主流720P 30fps +辅流 720 30fps;可水平360 º连续旋转,可垂直90 º旋转;水平键控速度:0.1°~8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120°/s;垂直键控速度:0.1°~6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100°/s;

设备应支持20倍光学变焦,焦距4.7-94mm,光圈F1.6-3.5;支持宽动态;

支持自动光圈、自动聚焦、自动白平衡、自动增益、背光补偿;

支持图像设置、3D降噪、移动侦测、视频冻结、图像翻转、图像遮挡;

采用高效H.264视频编码算法;支持高(即high profile)、中(main profile)两种设置;

支持数据保密,叠加图像标识信息和时间;

支持相机控制和设置,支持机芯全自动调节;

支持日夜模式,ICR彩转黑;

支持手动快门和自动快门;

支持对云台进行上、下、左、右四个方向的控制;可调整云台控制的步长;支持景深比例调节;

支持设置手动限位/扫描限位/水平限位;

支持恢复云台出厂设置;

支持256个预置位,支持预置位巡视和路径巡航,支持8条路径,每条路径可设置32个预置位点;

支持上电载入预置位功能;

支持雨刷功能;

设备应具备1个DC 9~36V宽幅电压输入电源插座;

支持TVS6000V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

2.1.11车载显示设备

7寸平板电脑,可实现高清回显、PTZ控制、录放像浏览、双向语音等功能。

2.1.12 执行单兵

具有录像,录音、拍照、夜视、对讲功能、视频接入功能{外置秘录摄像头,选配}并具有高清广角视野摄像头,体积小、内置大容量聚合物锂电池、防水、防尘、防跌落等特点。。

  • 本产品使用感光红外高清广角摄像头,拍摄视角更加宽阔、清晰。
  • 支持外接摄像头功能。
  • 清晰录制话音,回放让原音重现。
  • 2.0英寸LCD显示屏。
  • 六组高性能夜视红外灯,夜晚取证更加方便。
  • 三色状态指示灯,不看屏幕即可知道机器工作状态。
  • PPT对讲功能,设备与对讲机连接使通话更方便,音质更清晰。
  • 内置高速存储芯片,让取证资料备份更加迅速。

保密平台管理,防止取证资料丢失,更加安全,保密。

2.1.13远程诉讼席位

(1)★终端需与苏州中院MCU实现无缝对接。

(2)★终端采用一体化设计,终端内置1080p高清摄像机、麦克风、扬声器,集成23寸以上(含23寸)1080p高清LED触摸屏显示器。

(3)★支持1080p高清视频编解码,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

(4)★终端要求采用直观、简洁的图形化操作界面,基于内置的触控屏操作,支持通过触控完成所有会议操作。

 

(四)系统要求

近期最高法对于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有建设通知,在通知中最高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指挥系统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加快建立覆盖全国、内外联动、快速反应的全国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指挥系统。执行指挥系统应当具有在高级人民法院与辖区法院之间进行远程指挥、视频会议、协调案件、执行听证等功能;法院与法院、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协调、联合执行、交叉执行等功能,建立辖区法院上下一体、协调统一、反应快速的运行机制。

本次执行指挥建设需要保证法警移动执法以及外出执勤时,尤其遇到紧急情况,能够跟指挥中心做好沟通,并且对现场情况录音录像,留作现场执法证据。同时也需要遵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本次建设的指导要求。

(1)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同时遵循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发文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中的视频会议设备(含会议终端和摄像机)要求使用与苏州市中院已有的KDV8000A数字对接并受到已有KDV网管控制的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响应产品与KDV8000A对接的成功案例。

(2)基于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和后期升级,报价所选用产品中的主体核心设备必须采用同一品牌设备,需出具原厂针对同一品牌和相关型号的授权书原件。

(3)根据最高法的通知要求,本系统需要实现联合执行指挥功能,即苏州园区法院和苏州中院能够在联合执行指挥中一键调用苏州园区法院执行单兵的现场图像。投标方需详细描述该方案的实现方法。

(4)基于稳定性要求,本系统的主要设备需采用嵌入式硬件架构,不允许采用PC架构的产品投标。

(5)本项目中主体核心设备为执行指挥中心平台、会议和监控互通媒体网关、媒体处理网关、执行指挥中心会议终端、高清无线车载终端、高清车载红外云台网络摄像机、执行指挥中心高清摄像机、磁盘存储阵列、远程诉讼席位、高清解码框、高清解码器。

(五)质量、技术及其要求:

1、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不接受不符合参数要求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文件中若涉及品牌型号或导向的仅供参考。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五)其它要求:

1、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三年;在产品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含零配件)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1个工作日内无法维修完成时,需提供备机使用。

2、交付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采购的成交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5、验收的相关要求:

(1)验收地点:货物验收地点即为交货地点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验收时间:安装完毕30日内进行验收,期间采购单位须为货物提供必要的存储条件,并对货物的完整性负责(供应商应先用书面、电话等方式通告采购单位到货时间,以便采购单位安排接货及验收工作)。

(3)验收时,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应派代表一起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双方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立即无条件地在三日内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必要时采购单位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共同参加验收)。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验收合格的,由双方签署《苏州市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该报告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4)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不接受与所列型号参数不符的产品。

(5)交货验收时,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如有原厂质保的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原厂质保证明;

③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6)如供需双方对验收结果意见有分歧的,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验收意见错误的一方支付(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不能检测的,由供需双方共同指定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自本询价通知书上网发布之时起,自行登陆苏州政府采购网下载本询价通知书或至我公司领取询价通知书,并按要求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办理签收手续;

2、由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4、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询价小组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6、上网公示成交结果。

7、授予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

八、响应报价要求

1、响应报价中包含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培训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采购方将不再提供额外的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分采购单元,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响应报价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4、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6‰,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

九、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5、《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6、《询价响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三);

7、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免费质保期承诺、服务承诺、交付期说明等);

8、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9、报价产品技术对照表(格式见附件四);

10、报价产品的配置清单表(格式见附件五);

11、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联合执行指挥可行性方案等);

12、询价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的的检测、检验、认证报告;

13、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案例合同;

14、主体核心设备需出具原厂针对同一品牌和相关型号的授权书原件;

15、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声明等);

19、报价响应单位在苏州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并提供该服务点的证明及相应员工社保证明;

20、报价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六);

21、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二)报价响应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组成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报价响应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5、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无效。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按询价采购程序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11:00前,凭询价保证金收据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未交纳保证金或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代理部(不接受邮寄或快递形式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

3、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5年8月21日13:30在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一、询价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账号: 89060154800000375

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3、保证金交纳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到账。

4、保证金的交纳形式:本项目要求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或者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转账时在备注栏注明采购编号

5、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均无息)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询价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这几家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顺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其他要求:

1、货款结算: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待货物全部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全部验收合格,交付需方使用,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后30个工作日内,经需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按合同总价支付95%的货款,其余5%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由需方一次性付清。

A、合格的发票。

B、采购人、成交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签字盖章的《苏州市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若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该供应商在其他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相关扣分规定如下: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对其总分按以下比例进行扣减并计算其最终得分,扣分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

5、知识产权:

成交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成交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产品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6、若有安装施工要求的,供应商还须完全遵守以下要求:

(1)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2)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直至完成安装调试后交付需方;

(3)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以免受损;

(4)供应商安装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5)所有安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其他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无责;

(6)无论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方负责当日及时清理垃圾。

7、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8320471,传真:0512-68079725。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邮编:215004

联系人:吴伟、张瑛

8、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吴昊丽

联系电话:0512-66603800

9、询价采购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采购要求的变更通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自行查看。

10、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83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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