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委托,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办公计算机设备维护服务和高清制作网质保服务及网络安全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项目预算:180万元。
2、招标内容:网络安全服务。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网络安全服务咨询 |
一年(从合同签订之起)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60 |
第二包 |
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
一年(从合同签订之起)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20 |
第三包 |
中心办公计算机设备维护服务外包 |
一年(从合同签订之起)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30 |
第四包 |
AVID高清制作网质保服务 |
一年(从合同签订之起) |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70 |
注:各包投标人报价超出各分包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各包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第一包: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一级资质;
*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一级资质;
*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 4)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类的项目案例(50万元以上)。
第二包:
*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测评机构证书或北京市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测评机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测)的项目案例。
第四包:
1)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原制造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2)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原制造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9日起,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韦伯时代中心C座2212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现场考察:不组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苏州街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人: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石玉
联系电话:010-82101901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韦伯时代中心C座2212室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贾大伟、张英
电 话:13720095150、13501068130
传 真:010-88354637-813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