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的委托,对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专用设备及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专用设备及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2、项目编号:晋众招(2015)0605号
二、招标范围与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气溶胶灭火器,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详
见谈判文件)
溶胶灭火器采购;第二包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3、工程预算:第一包为175550.00元,第二包为48970.00元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四、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第一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警用器材)、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二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北京时间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八一广场西侧13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27日15.00
地点:长治市国瑞宾馆四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招标人: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
联系人:李建平
电话:0355-218204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500345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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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