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青田县人民法院的庭审录音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TJZCG2015-036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青田县人民法院
五、采购代理机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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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庭审录音服务平台 |
1 |
套 |
30.46 |
|
2 |
庭审录音主机及配套设备 |
16 |
套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三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2、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5年09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并经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科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3、账户信息:
户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
银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号:201000013802556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09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09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业务咨询:
青田县人民法院(招标人)联系人:夏建彪,联系电话:0578-6832161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人:陈伟芬,联系电话:0578-6818395,传真:0578-681803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6826642
青田县人民法院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