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DGZC-2015ZB00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性质: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
(3)采购内容及数量: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项目(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柒佰壹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元整(¥712117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合格供应商。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省级公安厅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等级壹级资质或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壹级;
2.3具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密资质证书。
2.4投标人如为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主要设备产品(监控 、网络、会议扩声、UPS及精密空调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因本项目涉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拟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年检有效的社保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签订保密协议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及详细技术参数。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9月9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6、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拟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年检有效的社保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曾湘西 联系人:龚玉梅 彭凯煜
地 址: 娄底市贤童街 地 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
电 话:1350738349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娄底长青路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40069059888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