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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消防员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第23包)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2015-08-21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消防员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第23包)
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BHN-077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就2015年消防员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第23包)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招标编号:G15BHN-077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消防员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采购控制金额:(第23包:消防通讯头盔)
序号 名 称 基本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正偏离 数量 交货期
1 消防通讯头盔(单位:个) 1、消防通讯头盔符合GA44-2004消防行业标准。2、具备可通讯功能(防水、防冲击、防静电、耐热、耐摔、抗干扰,声音清晰连贯不间断,电池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10小时,地下通讯距离不小于8米)。3、提供国家级防爆认证。 在符合基本技术参数的基础上,必须具备材质上、功能上(内置摄像头)先进性(必须提供相对应参数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原件) 240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交货
采购控制金额:84万元整。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消防员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15年5月29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只有郑州捷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报名;于2015年6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郑州捷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省智冠科技有限公司报名。
2015年7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本项目第23包(消防通讯头盔)有郑州捷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省智冠科技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在评标委员会对河南省智冠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初步评审时,审查结果为递交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未体现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提供国家级防爆认证”,未通过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只有郑州捷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豫财采购(2013)13号文要求,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拟对本项目(第23包)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 郑州捷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6日止
2)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点30分
3)谈判地点: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五楼会议室
4)其他事项:参加谈判的当事人,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谈判。
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或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郑州市福元路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B座2401室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王君益
电 话:0371-65335609
传 真:0371-63818113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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