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昆高铁站(醴陵)连接线醴陵东互通收费站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2)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醴陵市长庆示范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沪昆高铁站(醴陵)连接线醴陵东互通收费站监控系统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 醴陵市王仙镇清潭村、庄埠村
2.3 项目概况: 主要对收费车道及附属配套设备、收费管理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 保修期两年
2.7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综合企业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5年内(2010年8月2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交工过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包含监控、收费(IC卡收费方式)、通信(光纤数字传输方式)三大系统)合同,且每个合同额均1500万元及以上(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一次性提交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至指定托管帐户(以查询到账为准,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清楚所投项目名称)。
实力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5.2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转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实力保证金可以从一般账户转入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5.3 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到账,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5.4 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醴陵支行中心街分理处
银行帐号:4300 1510 1620 5250 1352
6.报名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为 2015 年8月24 日至2015 年8 月28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地点在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在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接受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3 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7)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8)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原件)
9)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
10)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11)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2)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1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14)项目实力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原件)
说明:
1.以上1—14项原件必须提供。
2.以上报名资料除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 年9 月6 日上午10 时00 分,地点为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
电 话: 0731-23281968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本项目招标的疑问解释及其他招标条件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1.2、本项目无预付款,机电设备全部进场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设备验收并试运行合格后,付至70%,正式运行保质期满后未发现质量事故后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长庆示范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醴陵大道中段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31-231877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731-23658980
传 真: 0731-236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