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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幼儿师范学校灯光、音响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5-08-24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灯光、音响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508-00103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委托,对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灯光、音响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三、项目名称:长春幼儿师范学校灯光、音响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2015-07-7043  
采购项目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5-07-7043 1081500 0 0 10815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5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45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灯光音响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农公路302国道合隆校区)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到位验收合格付款90%,其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第41项信息移动管理终端需提供厂家二年免费服务承诺证明 2、投标人第2、3、4、5、6、7、19、20、45、46、47、48、50、58、59、60、69、70、71、72项产品非制造厂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能代理此产品的证明材料和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设备质保期一年,维修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完成。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10815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彤军 
  联系电话:15904303056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耿聆 电话:88779607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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