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三穗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委托,就三穗县人民法院采购科技法庭及机房升级设备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三穗县人民法院采购科技法庭及机房升级设备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GZGC-2015LY-1057
三、项目序列号:GZGC-2015LY-1057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200000.00 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三穗县人民法院采购科技法庭及机房升级设备项目 | 四个科技法庭、机房设备一批 |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或经销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验。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7)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8)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有效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份;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招投标企业登记申请表、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要求在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和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写上“信息真实”字样。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证件核验合格后,需提交一份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红公章存档。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 2015年08月28日 23时30分
2.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5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一、收款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银行账号:18910121050000330V54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三穗县人民法院
地址:三穗县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855-452442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55-8128569
传真:0855-8128569
邮箱: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