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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5-08-2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www.shantou.gov.cn)上发布的汕头市潮阳区华阳初级中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S01508011)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招标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第8页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原“技术分值40%,商务分值35%,价格分值25%”更正为“技术分值35%,商务分值35%,价格分值30%”。
二、招标文件中第37页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1. 3.2比较与评价
更正为:

2. 3.2比较与评价的2)技术商务得分统计
a)原“将所有评委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再乘以技术评分权重即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更正为“将所有评委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乘以技术评分权重即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
3. 3.2比较与评价的2)技术商务得分统计
b)原“将所有评委的商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再乘以商务评分权重即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更正为“将所有评委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乘以商务评分权重即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
三、招标文件中第41页“技术评分表”序号“3.设计与安装方案”评分项分值原“10分”更正为 “5分”。其中1.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原“(得7-10分)”更正为 “(得4-5分)”;2.基本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原“(得4-6分)”更正为“(得2-3分)”;3.一般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原“(得1-3分)”更正为“(得1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已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吴拱 
采购人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政府旁 
电话:  13302722089 传真: 0754-83412116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烈进 项目负责人电话: 13302722089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张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南座303房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754-88999860;0754-8817488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754-8899986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刘斌  项目负责人电话: 0754-88999860  
 
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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