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封丘县人民法院监控及信息发布系统、空调音响设备等项目
二、招标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082号
三、补充与变更内容:
1、第一标段:
1.1原招标文件第33页至第40页的技术参数内容里“售后服各承诺”全部变更为“售后服务承诺”。
1.2原招标文件第34页一楼值班室监控机房设备清单中第1项“▲电脑”的技术参数补充为“四核,1GB独立显卡,21.5寸液晶显示器,内存4GB。”
1.3原招标文件第40页室外监控设备的门卫室第1项“▲管理电脑” 的技术参数补充为“四核,1GB独立显卡,21.5寸液晶显示器,内存4GB。”
1.4原招标文件第42页其他设备第1项“▲液晶显示器”设备名称现变更为“液晶升降一体机”。
1.5原招标文件第43页第3项“▲彩色喷墨打印机”、第4项“复印机”,技术参数内容中“纠错”字样均删除。
1.6原招标文件第47页评标细则商务部分里第1项供应商实力中(4)供应商所提供设备自2012年以来获得中国安防十大新锐产品的得2分,若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最高得2分;“(评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变更为“(评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若提供生产厂商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的视为原件)”。
1.7原招标文件第33页网络机房第1项“★光纤模块”、第2项“★接入交换机”的技术参数内容中“需提供厂商提供的与法院原有核心交换机及网络设备无缝对接及兼容承诺函并加盖双方厂家公章”;变更为“需与法院原有核心交换机及网络设备无缝对接及兼容,原核心交换机为联想天工核心交换机型号ispirit8806e,并提供加盖双方厂家公章的承诺函”。
1.8原招标文件第34页至第40页的技术参数内容里“需提供厂商提供的与法院原有监控系统设备及庭审直播管理软件无缝对接及兼容承诺函并加盖双方厂家公章”,全部变更为“需与法院原有综合管理平台能无缝对接及兼容,原综合管理平台为大华庭审综合管理平台型号DH-DSS-P710,并提供加盖双方厂家公章的承诺函”。
2、第三标段:
2.1原招标文件第38页评标细则商务部分第1项供应商实力中(4)供应商所提供的音响设备的品牌注册时间20年以上得2分;“(提供代品牌的营业执照为准)”变更为“(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或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2.2原招标文件第38页评标细则商务部分第1项供应商实力中(5)供应商所提供的音响设备在河南有5年以上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代品牌的营业执照为准)”变更为“(提供生产厂商在河南售后服务机构注册证明或办事处注册证明,并提供注册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2.3原招标文件第38页评标细则商务部分第1项供应商实力中(6)供应商所提供的音响设备的生产厂家具有专业A标证书的得2分;“(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变更为“(评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若提供生产厂商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的视为原件)”。
2.4原招标文件第23页中型审判庭音响的音响部分第2项“★环绕音响”的技术参数内容“最大声压级:”变更为“最大声压级:122dB”。
2.5原招标文件第26页第7项“触摸屏系统”的技术参数补充为“1、屏幕65英寸LED背光A规屏,屏幕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1080P)。亮度:≥400cd/m²;对比度:≥4000:1。视角:≥178°。2、触摸次数:同一位置6000万次以上。3、 USB、VGA、HDMI、视频输入输出、音频输入输出、RJ45网口,其中至少2个前置USB 接口。4、提供前置按键,方便操作。5、可自动调整显示亮度,保护视力并节能。6、喇叭输出功率:≥12瓦x2,要求喇叭前置安装。7、一键节能。触控要求:1、采用内置非接触式红外六点以上触控技术,支持六点以上同时书写(即便屏幕上存在正常书本大小的区域被遮挡或某一条触摸边框完全失灵,仍可正常书写、操作)。2、触摸屏具有防遮挡功能,触摸接收器在单点或多点遮挡后仍能正常书写。3、触摸方式:手指、笔,或其他任何非透明物体。”
2.6原招标文件第29页第7项“★均衡器”技术参数内容删除“9.净尺寸(宽×高×深): 483×134×203mm 。10.净重:6kg。”
2.7原招标文件第30页第9项“★无线手持话筒”技术参数内容删除“15机箱尺寸:207*420*44”。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5373091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森、王丽云、李海燕
联系电话:0371-65712062(801)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