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吉市公安局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昌吉市公安局涉案物品管理中心监控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智能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二 、采购项目及要求
采购编号:CJSCG-GC2015-133
采购项目:昌吉市公安局涉案物品管理中心监控工程
预算资金:人民币10万元
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价须知: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并汇总,报价含所有规费和税金,交钥匙工程。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如有不符,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付款方式
完工之后开始审计,2016年年底之前按审计价格全部支付。
四、施工期限:3日内完成。
五、质保期
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供应商进行无偿维修,质保期后终身维护。
六、验收标准。
该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标准参照国家规范进行。
七、其他
1、询价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7:00 点(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昌吉市财政局1楼招投标室。(市长宁路17号)。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询价现场提交。
4、成交方法:最低价法.
5、采购机构地址:昌吉市财政局四楼(市长宁路17号)
联系人:温海蓉、周弋扬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 真:0994-2528713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东瑜 13609946158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