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看守所、拘留所监控系统全省联网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河南大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2014年06月03日下发的《豫公监【2014】
19号》通知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功能模块
和分级建设的原则,省直管县公安监管部门正式启用本地视频监控联
网至省厅监管总队并脱离原所在的省辖市监管支队独立运行。
鉴于我县看守所视频会议系统要向省厅监管总队联网,所使用的
设备必须接入省监管总队视频会议系统,图像上传平台要兼容省厅监
管总队的平台,故本项目由原监所智能监控系统项目承建单位完成。
鉴于以上原因,故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2015年08月31日起至2015年09月07日17:00时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长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73-8883625)(地址:长垣县人民路财审大厦四楼4013房间,联系人:胡女士)
附件:[点击下载]
长垣县公安局
2015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