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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01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3]1206 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门禁系统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YYGJGC2015-095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从山塘至广生站,线路长36.398km, 平均站间距为1.491km,设车站25座,全为地下站;在山塘站西北设洋湖垸车辆段,在广生站的东南侧设置张公塘停车场;与1号线共享主变电所,另在星沙站附近新设主变电所1座;与1、2、4、5号线共享利用2号线杜花路控制中心;在阜埠河路站设与4号线的联络线,在月湖公园北站设与5号线间的联络线。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全套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接口协议、接口设计(含系统设计)、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仓储、施工安装督导、测试、试验、完工测试、单体调试、与其他系统接口调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试运行配合、安全评估、预验收、试运营配合、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竣工文件资料、随机附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上述过程中的工程建设和安装协调(具体以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货物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投标人须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本项目供货并配合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确保2018年7月1日开通试运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因存在本项目全线路统一招标分段开通可能,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分段开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单列报价;若未分段开通,则该部分费用不予支付。

  6、质 保 期:试运行结束后并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不少于二十四(24)个月,其中设备原厂商提供的设备保修期超过此期限的,以设备原厂商提供的保修期为准(具体以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接受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但投标人不得同时以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禁止双重或多重联合,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具有由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符合《关于过渡期内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电联信资[2014]1号文)的相关规定)。

  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须满足建市[2015]102文相关规定)。

  1.4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或由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1.5投标人2010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运营的以往业绩。

  投标人以往业绩是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或机场或高铁站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 车站数不少于10个站 门禁点数不少于400个点的 ,且合同范围包含门禁系统集成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业绩须为其自身的,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联合体各方均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联合体主办方须至少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条款1.2或1.3的要求,参与方须至少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条款1.2至1.4中任意一项的要求;但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2至1.4要求。

  2.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5要求。

  3、投标人所投核心设备(门禁控制器)2010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运营的以往业绩。

  投标人所投核心设备(门禁控制器)以往业绩是指该核心设备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或机场或高铁站中,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 车站数不少于10个站 门禁点数不少于400个点 的应用业绩。不接受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4、投标人所投设备需要取得安防许可和检验的,应取得相应许可证书和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9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伍万 从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3 号线门禁采购及集成项目。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10月9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持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持《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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