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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补充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2015-09-02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5-09-01

 

  (招标/合同编号:XXZX-GJSZY-BC-201501)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委托,现对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补充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补充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XM-0000035216150828010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采购人联系人:赵柘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85560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娜、严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53105841、53105842 联系传真:(010)53105840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肆仟元整(122.40万元),高于采购预算价(不含等于)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并安装采集终端、水位传感、太阳能供电系统等设备,定制开发采集接收软件,在南水北调京密引水渠道上布设水位监测站点11处,在长辛店水厂取水口布设流量监测站点1处,采集取水量数据并上传市水务局。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计划:本招标项目计划于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日至9月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四部。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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