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广东省交通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全国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广东节点运行维护项目

2015-09-07 来源: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

【招标编号:GZSW15171FG3082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交通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全国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广东节点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5171FG308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及全国交通视频会议系统广东节点运行维护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1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内容、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请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98日起至20159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1101室,位于花果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92910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9291000
十、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广东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1101

地址:

邮编:510010

邮编: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韦春红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黎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3592216

项目负责人电话: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97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