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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2015-09-08 来源:浙江奉化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奉化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次货物、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NBJX15021G;档案编号:FHZFCG(2015)077D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数量40套,采购预算:35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出售与报名

  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于集中报名时递交。本项目招标文件可以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集中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8日16时(上午8:00―11:15、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至集中报名截止时间止,未参与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资料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整

  2、2015年9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30日9: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交易厅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30日9:00时(时间)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交易厅一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八、联系人

  奉化市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777266669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890892

  交易场所:联系人:罗女士0574-8858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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