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就颍泉区人民法院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颍泉区人民法院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采购内容:(1)、商用一体机电脑41台;(2)、A4激光打印机25台;(3)、高拍仪6台;(4)、二维码扫描仪2台;(5)、复印机1台。(详细采购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复印件按所述顺序装订成册)。
三、报名及标书出售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从2015年9月06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8:00时在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阜阳市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电话0558-2165535)公开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参与投标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五、联系人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人:李满
联系电话:0558-2692118 联系电话:0558-668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