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扩容项目(项目编号:GXZH2015HW135;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810]-3896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珠海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扩容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视频监控系统,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柒仟捌佰元整(¥407,8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及所投设备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4、持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非所投设备(指视频存储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在正本中提供原件)。
6、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施采购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9月10日~9月1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9 月29日 14:30 – 15:00 ;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9月29 日 15:00 ;
3、投标/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6-212118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邮编:519000
联系人:刘先生、蓝先生,电话:2625399(项目咨询)
陈小姐(标书售卖)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068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