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档案(2014-2015年上半年)数字化加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392
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沭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档案(2014-2015年上半年)数字化加工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沭阳县人民法院
2、工 期:30个工作日;
3、质量要求:合格;
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9.5万元,高于此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二、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沭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档案(2014-2015年上半年)数字化加工项目(三次)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
(三)投标人在资金、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自身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成功经验。
(四)投标人要求为江苏省档案局数字化加工推荐企业或具有中国档案学会“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定点企业资格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承担档案局(馆)100万页(含)以上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报名(非会员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整/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一概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七、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8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确认到账)。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付(无息)。
附件: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1777240059222666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7066702001120185001180
汇款行号:32030830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0527-83100015
八、评标、定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刘学 0527-89985026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顾广浩 联系电话:0527-83519012
张志军 0527-83519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兰兰 联系电话:1525074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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