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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 沈阳地铁一、二号线监控系统完善工程

2015-09-16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编号: 21010120150904677101

  招标公告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沈阳地铁一、二号线监控系统完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一、二号线监控系统完善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5、资金来源:城建资金50%,自筹资金50%

  6、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1日,工期为49日历日

  7、招标范围:监控系统增补及车辆段、停车场增加周界防护,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壹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为本项目指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通信专业)资质证书。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外埠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入辽及入沈备案等相关手续。

  7、参加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电子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详见“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沈建招[2010]1号)”。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9:00~16:00。

  2、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 企业营业执照;(2) 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9:00~16:00时。

地点:

锚点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30时。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王嫣嫣

  电  话:024-24082122-382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1207房间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  号:21001370008052515743

  联系人:刘琳

电  话:

锚点

  传  真:024-31679597

  邮  箱:jsz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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